涪陵榨菜畅销、享誉世界。为展现“榨菜之乡”涪陵独特的风物风情,丰富涪陵榨菜的文化内涵和文化传播形式,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涪陵榨菜记忆”摄影大赛,诚邀市内外摄影家及广大摄影爱好者投稿参赛。
一、举办单位
主办: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摄影家协会
承办:重庆市摄影家协会网、重庆市涪陵区摄影家协会
二、征稿时间
2016年2月23日至2016年10月10日
三、征稿主题
征集表现“榨菜之乡”独特风物风情的作品,展现青菜头种植、榨菜加工、市场销售的场景,展现“榨菜之乡”独特的民俗,展示榨菜美食。
四、奖项设置
一级收藏作品1件,稿酬5000元;
二级收藏作品4件,稿酬各3000元;
三级收藏作品8件,稿酬各1000元;
入选作品87件,稿酬各300元。
同一作者不得重复获三级收藏作品以上奖项,获入选作品的数量不限。以上入选作品均由主办单位颁发证书。获三级收藏以上作品可作为加入重庆市摄影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五、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邀请专家、学者组成评委会负责作品评选。
经评选拟获奖的作品将在重庆市摄影家协会网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评议。公示期间设立专用信箱,受理实名举报。终结果将在重庆市摄影家协会网等媒体上公布。
六、征稿细则
(一)参赛作品必须是在重庆市涪陵区境内拍摄的作品。
(二)谢绝在以往各类影展影赛中已获奖的“涪陵榨菜”作品参加本次大赛。
(三)参赛作品于纪录类作品,建议使用RAW格式拍摄。单幅、组照均可,彩色、黑白不限。
(四)参赛者应其为所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其所选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否则,相关法律责任均由作者自负,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入选资格。
(五)投稿方式
参赛作品采用网络投稿,每人限投20幅,电子文件长边为1024像素的JPG格式电子文档,单个文件不得大于500K,参赛作品注明参赛类别、标题、作者姓名、联系方式、拍摄时间等。
电子文档名称格式为:“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如:《璀璨星河》—李**—139*****16
电子文档请按要求打包发送到QQ邮箱:846373732@qq.com
电话:67725531
(六)作品初评入选后,作者必须在主办单位指定的时间内,向大赛办公室提交入选作品的原始文件和不小于5MB的参赛作品文件,超过指定时间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特别提示:作品原始数据文件指的是直接从相机或数码后背中导出的、未经任何软件处理的、含有拍摄时间、相关参数等完整原数据的文件。主办单位对不能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合格原始影像文件的入选作品实行“一票否决”。因违规等原因取消入选作品资格后,不再增补空缺名额。
(七)主办单位有权在自已的宣传活动、主题画册和展览中使用所有入选作品,不再另付稿酬。
(八)凡投送作品参加本次大赛者,均视为已同意遵守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七、主办方对大赛征稿启事和本次大赛的有关事项,具有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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